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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院第三轮教学、科研基层单位负责人、秘书选聘工作方案

作者:时间:2019-12-04点击数:

基础医学院第三轮教学、科研基层单位

负责人、秘书选聘工作方案

 

各系室: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科研单位管理队伍建设,根据《赣南医学院教学科研基层单位负责人、秘书岗位设置与聘任暂行办法》(赣医发[2011]15号,以下称暂行办法)和《关于做好校本部第三轮教学、科研基层单位负责人、秘书聘任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岗位职数

根据《暂行办法》和各系室现有教职工人数确定岗位职数。详见附件。

二、选骋范围及条件

从全院现有教职工中进行选骋,选骋的人员符合《暂行办法》文件中规定的相应岗位的骋任条件。

三、选骋程序及时间安排

1.根据《暂行办法》和学校有关通知精神,制定学院第三轮教学、科研基层单位负责人、秘书选聘工作方案及各岗位职数,并经学院党委会审议通过。完成时间:20191210日前。

2.各系室根据本室各岗位职数及相应岗位的聘任条件进行充分酝酿和讨论,推荐本室各岗位的拟聘候选人,上报学院汇总。完成时间:20191215日前。

3.学院召开党委会,确定各系室各岗位的拟聘候选人。完成时间:20191220日前。

4.学院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对确定的各系室各岗位拟聘候选人进行民主测评。完成时间:20191225日前。

5.学院召开党委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确定各系室各岗位的拟聘人选,并报学校人事处审核。

6.学院下发正式聘任通知。

 

附件:基础医学院教研室、实验室负责人和秘书设置岗位

 

 

基础医学院

                               2019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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