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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课教学督导的通知

作者:谢璐时间:2024-10-21点击数:

关于开展实验课教学督导的通知

按照学校开展迎检前两周课堂教学大督查的工作要求,学院将对10月21日-25日的实验课进行督查。计划对人体解剖学实验室、分析实验室、机能实验室、显微实验室的实验课各安排一次督查,具体安排如下:

1.被督查实验课信息如下:

日期

课程名称

学时类型

授课内容

教学班组成

上课时间

上课地点

2024-10-21

医学分析与检测技能学

实验

血清总胆固醇的测定

23级全科医学1,23级全科医学2,23级全科医学3班(江西定向),23级全科医学4班(赣州定向)

星期一 5,6,7,8

分析实验室组(黄金)(分析1-8

2024-10-23

医学机能技能学I1

实验

实验2 实验动物的基本操作

23级临床10,23级临床11,23级临床12,23级临床9

星期三 1,2,3,4,5,6,7,8

CAI1-8实验室(黄金:第三实验楼)

2024-10-24

人体解剖学

实验

实验:肌学2

24级护理1,24级护理2,24级护理3,24级护理4

星期四 3,4

解剖3-4实验室(黄金)

2024-10-25

医学细胞生物学

实验

实验一 显微镜的构造与使用,动物细胞的临时制片和观察(综合性实验)

24级临床1,24级临床2,24级临床3,24级临床4

星期五 5,6,7,8

显微实验室组1(黄)(显微1-4,5-8

2.督查内容:

1)对实验准备、实验教学过程、教师示教、学生操作进行督导;

2)实验报告书写和批改是否符合学院要求;

3)随机抽查几名学生,了解学生对临床专业认证的知晓情况。

3.要求:

每位督导老师督查一个实验室,听课时长不少于一节课(40分钟)。督查结束后将督查情况反馈至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

 

 

基础医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

2024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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