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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础医学院课程实验报告书写和批改要求的规定

作者:时间:2024-09-11点击数:


关于基础医学院课程

实验报告书写和批改要求的规定

各课程负责人:

经学院研究同意,现对学院各课程的实验报告书写和批改做统一要求,请各课程负责人遵照执行。

一、实验报告格式

1.各课程实验报告书写要统一格式,内容应包含实验序号和名称、实验时间、实验地点、同组人员、指导教师等;

示例:

实验一  - - - - - -

时间:    地点:   天气:    同组者:    指导教师:    

一、实验原理

二、实验目的

三、实验设备(仪器、动物、标本、试剂等)

四、实验步骤

五、实验结果

六、实验讨论

七、实验结论

注:条目一至七可根据各课程特点进行适当地增删。

2.要求学生报告书写工整。

二、实验报告批改要求

1.实验指导教师要及时批改实验报告,每页要有批改痕迹;

2.批语要针对学生实验报告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批语不能只有带点的勾或问号或划线,不能只是“阅”、“好”之类的简单笼统词语;

3.评分处必须有指导教师签名和日期;

4.学生要在教师指出问题之处或报告末尾用红笔订正,“订:……”,以形成反馈。

5.其他具体要求各教研室自定。

 

6.上述要求请实验指导教师在上第一次实验课时强调。


基础医学院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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