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16—2018学年度“师德标兵”和“十佳青年教师”的通知》(赣医党字[2018]5号)精神和要求,现就有关推荐2016-2018学年度“师德标兵”和“十佳青年教师”候选人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人申报或民主推荐
请各位老师或系室根据《赣南医学院“师德标兵”评选办法(修订)》(赣医党发[2014]2号)、《赣南医学院“十佳青年教师”评选和奖励规定(修订)》(赣医党发[2014]3号)和《关于评选2016—2018学年度“师德标兵”和“十佳青年教师”的通知》(赣医党字[2018]5号)文件规定的评选条件积极申报或推荐。
按照学校文件规定,“师德标兵”应从2013-2015学年度“三育人先进个人”中推荐,我院符合此条件的有:黄志华、蒋绍祖、侯志平、邓婷、叶金花、周青、刘慧。
按照学校文件规定,“十佳青年教师”应从2016年度或2017年度考核优秀人员中推荐,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8年6月1日以后出生)的一线专任教师:吴素珍、罗娟娟、黄丹丹、颜峰平、吴 冰、张宇宁、甘 滔、周 娟、何文姬。
请各系室于2018年5月24日之前将申报者和被推荐者名单上报学院办公室。
二、学院确定候选人
学院根据申报者或被推荐者的情况确定“师德标兵”和“十佳青年教师”候选人。候选人于2018年5月30日之前将业绩材料和推荐表各一式二份(纸质稿)及先进事迹电子稿上报学院办公室。
三、名单上报
学院于2018年5月31日将候选人的业绩材料、推荐表和先进事迹一同上报学校工会。
中共赣南医学院基础医学院委员会
2018年5月21日